| ★茜品销售政策(一)
省级代理商销售政策
1.省级代理商的代理价格以《茜品中国市场统一零售价》为基础核计折扣。
(1)省级代理价格: 按公司销售政策。
(2)加盟店价格: 按公司销售政策。
2.省级代理商的首批进货金额
A类 10万元
B类 8万元
C类 5万元
注:A类:黑龙江、辽宁、山东、江苏、上海、浙江、四川
B类:吉林、内蒙古、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河南、湖北、福建、云南、重庆、山西、新疆
C类:安徽、湖南、江西、广西、贵州、陕西、宁夏、甘肃、青海、西藏、海南
D类:广东和广州市(市代、县代、加盟、直销、直营)
3.省级代理商必须设有专门负责推广茜品品牌工作小组。该组员工应设3名以上。
4.研究所在确认省级代理商货款到位后,派出市场人员协助省级代理商进行市场推广 工作。
5.研究所与省级代理商协商后,在省级代理商指定地点召开省级大型发表会:研究所支持 3-5人的专家顾问团,往返路费由研究所承担,在当地的食宿费、交通费由省级代理商负 责。参会的客户必须是省级代理范围内的大型美容院,到会人数不能低于100家美容院约 150人以上参加者(详情见发表会细则)。
6.长期广告支持,年投入100万元。广告支持包括《中国科学美容》、《中国医学美容杂志》、《中国美容时尚报》、《经典美学》、《健康美容》、《医学美容》等专业杂志和www.gxbmb.com(广兴生物医学美容美体)等专业网站。
7.研究所帮助省级代理商举行不定期的美容院现代经理人培训班。
8.享受研究所1-12月份的全国统一SP活动。
9.直接给各加盟店会员优先赠送研究所赠品和新产品试用。
10.为全国会员提供免费资讯服务和在线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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